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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湖荡地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2-03-22 08:22:31    浏览次数:596
索引号 014046317/2012-00267 生成日期 2012-03-22 公开日期 2012-03-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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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我市湖荡地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我市湖荡地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完成

 

    该规划以维持市域生态平衡为前提,优化和保护全市北部“一湖、三氿、十三荡”的生态资源,规划总面积约306.47平方公里。规划根据湖荡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从三个方面来明确规划的总体定位、保护及发展战略等内容。一是在生态保护方面:在生态分析的基础上,将整个区域划分为禁止建设区(64.60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156.26平方公里)、引导建设区(49.17平方公里)、城镇建设区(36.44平方公里),并对不同的区域提出针对性的保护要求;二是在湖荡发展规划方面:将湖荡分为生态保护型、保护与利用型及城镇型三大类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确定各个湖荡的定位、功能和发展目标;三是在空间管制规划方面:针对各个湖荡的不同定位,明确各自发展边界,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解决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该规划对打造宜兴“东方水城、江南水乡、生态水网”的宜居环境与综合形象,使之成为宜兴北部地区大型生态旅游集聚板块,以及长三角地区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力的湖泊湿地型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将起到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