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2-01140 | 生成日期 | 2012-01-09 | 公开日期 | 2012-01-09 | |
文件编号 | 宜府法[2011]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法制办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行政 | 分类词 | 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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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举办全市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2011年度法制培训工作意见》( 宜法行[2011]1号)要求,决定近期举办一次全市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参训对象:市各部门所属执法机构负责人,各镇(街道)建管所所长、劳动保障所所长、计生办主任、农办(经管办)主任。
三、培训时间:2011年7月下旬,时间2天。具体培训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是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将邀请法学专家、教授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如下:
1、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2、行政指导与建设服务型政府;
3、行政执法实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的具体要求,也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2、科学安排,抓好落实。各单位参训人员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本通知中《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中的内容,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22日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传真号码:87986129)。
3、注重思考,提高质量。各单位参训人员要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授课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确保培训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