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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各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市法制办 时间:2012-01-09 00:00:00 浏览次数: 82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2-01130 生成日期 2012-01-09 公开日期 2012-01-09
文件编号 宜府法[201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机关事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行政 分类词 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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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各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纲要》、《决定》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根据2011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安排,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责,现将2011年各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各科室应当围绕落实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项重点工作的时序进度;要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常规工作分工,将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同志,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办领导将于3月中旬分科室听取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安排及分工情况,请各科室做好准备。

一、各科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一)政策法规(综合)科(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市政府公报编辑室)

1、根据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要求,结合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的职责,在全市各行政机关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创新竞赛活动,及时发现、总结各地各部门亮点和特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并以此为抓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

2、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在市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法制机构中组织开展争创一流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继续邀请市政协各界别委员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采用专题协商、民主协商方式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征求意见工作方式,组织市民旁听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规则和听证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听证意见反馈制度,切实提高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实效性;

4、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机制,组织对1-2件群众关注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按照2011年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市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根据申请,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实质审查、反馈公示等制度,督促建立现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5、按照法制培训计划,全面实施《宜兴市行政机关学法制度》,重点抓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的落实。组织实施好2011年全市法制机构负责人集中研修。建立完善并逐步推行市各部门、各镇、街道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凡进必考”制度。指导市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层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工作;

6、负责《宜兴市行政听证暂行办法》、《宜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办法》、《宜兴市市民代表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制度》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自身行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7、切实做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信息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全面反映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在基本完成改版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政府法制网站各项功能,加强网站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法制业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平台三网合一的要求,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政府法制》简报的编撰,力争每月出刊;

8、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全年集中学习计划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办集中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帮助相关人员做好主讲内容、材料组织及其他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集中学习任务。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学习督查和日常考核工作,同时要为工作人员自学、调研创造一定的条件;

9、负责办内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并狠抓落实工作。要规范主任会议、办公会议记录,形成上月工作回顾和下月工作要点书面材料,及时编制全办大事记并予公布等,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规范。

(二)执法监督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执法投诉中心)

1、根据依法行政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对《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规定的相关责任部门的目标任务中期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完成情况的中期评估。指导和督促市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及其组织实施工作。

2、突出考核重点,完善考核评议方式,继续开展创建行政执法示范点和争创“十佳”行政执法机构、“百优”行政执法人员竞赛活动。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不断改进考核方法,继续实行日常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双百分考核;

3、在市各部门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制度,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管理内容,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档案;

4、严格实施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有效方法和途径,精心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不断提升重点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继续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等日常监督,认真实施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逐步开展网上实时执法监督,全面完成监督计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5、组织全市执法机构负责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新领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大纲,精心组织培训内容,加强和规范新领证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完善考试系统,充实更新题库内容,继续组织实施执法人员网上按季百分培训考试,适时开展公共行政法律知识抽考和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建立健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并实行动态更新;

6、结合建党90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形式与实效统一,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行政复议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无锡仲裁委宜兴办事处)

1、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委员审案的积极性,更加体现市政府公正、公开、透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

2、积极改革和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复议环节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个人极端行为、缠访闹访等危及社会稳定的案件进行风险预测、评估,提出防范措施;

3、继续做好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改进会议方式,扩展议题范围,增加与会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的作用。扎口负责信访办理工作,推动运用信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及其他行政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工作的创新;

4、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结合现有大调解体制,推动与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合力;

5、做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推进工作,指导和督促市各部门、各镇街道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规范和组织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听证,督促做好决策公示;

6、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对市政府行政管理专用印章进行清理,加强市各部门行政、经济合同的规范和管理,规范市级行政机关的民商事行为,防范合同风险。

二、其他工作

1、上述工作安排中没有涉及的工作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相关科室负责。全办性重点工作,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由责任科室负责,其他科室按照要求做好协助。对市政府及本办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责任科室必须形成有一定深度的专题或系列报道材料,同时要通过信息报道及时反映日常工作情况。法制网站的维护和更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年每人必须完成8条信息,并确保本办简报或网站录用不少于4条,被无锡市以上网站或简报、刊物录用不少于1条。

2、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政府法制条线以外的市级创建活动或考核评比工作落实到相关科室,确定到相应人员。其中“文明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由立法(综合)科具体负责;“法治宜兴”和“平安创建”创建工作由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山水杯”城市创优竞赛、“我爱我家卫生日”创建活动由行政复议科具体负责,其他市级创建活动或考评工作承办科室另行确定。各相关科室应当按照市各类创建活动、考评工作扎口部门的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健全配套制度,规范台帐资料,推进工作落实,力争在创建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有关要求

1、加强学习。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政府法制队伍。要通过学习、培训、研修,逐步使每位同志成为具有坚定政治意识、精通政府法制业务、较高理论水平、认真负责精神的综合型、复合型、学习型和创新型人才。有关学习培训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严格履职。根据新批准的“三定”方案和明确的科室职责,各科室要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积极运用创新思维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本办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的领先地位。

3、全面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行为。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本通知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依据、目标、原则、标准和流程,规范实施各项常规工作,根据研究确定的实施方案,狠抓重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要按照《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试行)》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中形成各类档案资料,固化工作成果。

4、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各科室应当对照工作规范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积极推行内部定期述职、测评和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各类表彰奖励和职务晋升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