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 | 014046317/2011-00911 | 生成日期 | 2011-08-26 | 公开日期 | 2011-08-26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1〕13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文秘工作 | 主题(二)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意见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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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环科园是宜兴产业发展的主阵地。进一步限制低层次产… |
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环科园是宜兴产业发展的主阵地。进一步限制低层次产业的进入,打造新兴产业战略高地,把环科新城建成体现未来竞争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一流产业园区,对于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打造更加现代、更具规模、更为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环科园“产城一体”的发展方向,现就提高环科园产业准入门槛,加快推动环科园转型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一流的环科新城为目标,切实按照 “项目立园、产业强园”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强化产业类型、投资主体、投入产出、能耗、环境等刚性指标约束,提升单体项目的规模、质量和水平,坚决限制一切不符合发展导向的产业入园,真正为环科园优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引领园区未来发展的优质项目,加快将环科园打造成高端制造、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产业发展定位
1、坚持特色化发展,打响环保产业品牌。积极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领军型环保企业和专业型环保公司入驻园区,重点承接具有研发设计、系统集成、总承包资质的龙头型企业,促进国际最前沿的环保产业资源向园区集聚,力争将环科园打造成为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环保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2、坚持集群化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能级。积极引进国内空白、国际领先的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软件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技术项目,形成新兴产业的完整链条和产业群,实现环科园和市域其他新兴产业板块既高度融合、又错位互补的生动格局。
3、坚持高端化发展,优化现代服务业业态。积极引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贸易营销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大力发展科技地产、城市综合体等项目,致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总部基地、研发中心和技术联盟,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对园区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项目入园条件
(一)投资主体准入
1、企业规模资质:世界或国内500强、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中央直管企业或民营百强企业投资项目;
2、项目品牌资质: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省级名牌项目;
3、项目科研资质:拥有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项目、两院院士或海外归国科学家领衔创办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及科技支撑计划等各类国家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已参与或拟参与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内设研发中心或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符合以上三种资质中任意一种的投资主体,有条件进入园区进行投资。
(二)投入产出指标
(1)制造业项目
?环保产业:单个项目一期投资不低于1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60万元,年工业产值每亩不低于500万元,年纳税总额每亩不低于20万元。
?电子信息产业:单个项目一期投资不低于1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60万元,年工业产值每亩不低于600万元,年纳税总额每亩不低于25万元。
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单个项目一期投资不低于1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60万元,年工业产值每亩不低于800万元,年纳税总额每亩不低于25万元。
相关企业达不到约定税收贡献指标要求的,由企业与环科园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按约定进行处理。
(2)非制造业项目
总部经济:入驻企业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5亿元,入园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360 万元,年纳税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研发机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 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450 万元,年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工业地产项目:鼓励建设业态、形态符合园区发展要求的工业地产项目。综合考虑项目的产业带动性、税收贡献度和资源集聚能力等三方面条件,可以给予“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
(3)中小企业项目
大力吸引有科技含量的中小型企业进入园区发展,对中小企业实施“只租赁、不供地”的管理办法,并视实际税收贡献给予租金优惠等激励政策。
(三)能耗准入条件
1、对高能耗行业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制。
2、工业项目万元产值能耗、水资源消耗等关键能耗指标不得高于我市行业平均水平。
(四)环境准入条件
1、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国家或者我市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2、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我市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平均水平。
3、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我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环科园鼓励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