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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1-08-15 00:00:00    浏览次数:363
索引号 014046317/2011-00767 生成日期 2011-08-15 公开日期 2011-08-15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1〕1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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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丁蜀镇、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

  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官林等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丁蜀镇、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镇
    1、位东方嘉园东、常安路南、蜀山社区常安组民房西、大东坡东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嘉华豪庭。
    二、官林镇
    1、位东虹路东、远程路南、规划居民住宅区西、小亳渎浜北的商业广场,命名为恒生时代广场。
    2、位新官西路东、官新街西路南、健康小区西、新官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金桂苑。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更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牌  城乡》国家标准(GB17733.1——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