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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1]2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1-01-31 13:40:11    浏览次数:112799644
索引号 014046317/2011-00126 生成日期 2011-01-31 公开日期 2011-01-31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1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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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1]2号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等7项议题

 

    1月28日下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提高采矿权出让金标准、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三创”载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六大产学研合作工程”建设、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评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等7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提高采矿权出让金标准工作,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适度提高采矿权出让金标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汇报。会议指出,建立矿产资源价格增长机制,适度提高采矿权出让金增收标准,是进一步加强矿产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整体提升建材行业规范开采、清洁生产、文明运输管理水平,必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原则同意提高采矿权出让金标准,对全市所有在采矿山企业,在原定标准基础上增加5元/吨,至9.5元/吨,在采矿权出让或年检时进行增缴或补缴。会议强调,加强矿山资源管理,关键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市定各项管理要求,加快研究细化矿山开采、建材行业的验收标准和工作机制,确保清洁生产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提高采矿权出让金标准对促进矿产的规范开采、建材行业清洁生产的倒逼作用。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型发展工作,听取了市经信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型发展的建议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我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型发展,对于进一步提高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升改善园区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请市经信委根据《意见》要求,研究制订更加具体细化的操作办法。会议强调,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已经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园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关键要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今年,市经信委要把发展工业地产作为园区转型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调控导向作用,逐步探索实施,努力在发展工业地产上探索出一条具有宜兴特色的全新路径。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双倍增”行动计划,听取了市经信委《关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双倍增”行动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建议》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具体由市经信委抓好《建议》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双倍增”目标。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三创”载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六大产学研合作工程”建设工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快“三创”载体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1—2015)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六大产学研合作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三创”载体和“六大产学研合作工程”建设,是我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和抓手,对于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两《意见》精神,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2010年度宜兴市科技进步奖评审情况说明》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将宜兴天鸟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碳纤维纸研制等45只项目,评定为2010年度全市科技进步奖,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会后,请市科技局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对部分项目作适当调整,更多体现科技在农业和社会领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选工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授予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首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决定》精神,同意将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授予第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
    最后,会议举行了集体学法活动,市法制办重点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讲解。会议强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由温家宝总理以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成为城市拆迁的新依据。各位副市长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更加有效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加有力地促进全市城乡建设,更加积极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法制办要围绕《条例》的实施,抓紧做好宣传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对历史遗留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参照周边地区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意见;请何市长牵头相关部门,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研究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建立健全符合条例规定、切合宜兴实际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