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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
来源:市建设局 时间:2011-01-13 15:14:55 浏览次数: 316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1-00063 生成日期 2011-01-13 公开日期 2011-01-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建设 分类词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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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苏省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根据“两集中、三到位”的行政许可审批要求,为建设单位按许可要求更好的办理手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使各行政管理单位之间掌握相关范围要求,现将我市可能涉及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列出:类 型范…

江苏省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

根据“两集中、三到位”的行政许可审批要求,为建设单位按许可要求更好的办理手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也使各行政管理单位之间掌握相关范围要求,现将我市可能涉及的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列出:

类 型

范 围

交通运输

1、500米以上的隧道、高速公路、公路干线上的特大桥。
2、2万吨级以上的港口、码头。

能源水利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规划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和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30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
2、区域性输油、输气管道。
3、大、中、型城市的大型供气、供水、供热主体工程。

工业
与民用建筑

1、高层建筑80米以上,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贸易、金融、商场、宾馆等公共设施。电力调度中心大楼。
2、大功率(200千瓦以上)广播发射台、20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3、中心医院主体工程。
4、6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中心),大型展览馆,存放国家一、二级文物的博物(档案)馆

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

1、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质的大中型实验、检验和仓储等工程,以及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建筑。
2、大、中型炼油、化工及石油化工、化纤等工程。

其它工程

1、人防指挥中心。
2、业主、建设单位或其它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