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0]11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0-07-29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局对以下居民住宅区、道路的命名、更名: 1、位氿滨大道东、谢桥河南、人民南路西、谢桥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氿玖公馆; 2、位荆邑山庄东、洑溪河南、东氿大道西、龙潭东路北,正在建设中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氿园; 3、北起环科园岳东路,南至104国道正在建设中的道路,命名为中昱路; 4、原环科园氿南路东段(东起新城路,往西经海德名园、兴业路、东溪花园至郁金香庄园东门),更名为土干路; 5、原环科园氿南路西段(东起郁金香庄园西门,往西经新长铁路、江苏凯电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4国道至茶泉路),更名为恒通路。 希你局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