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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0]4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0-04-22 14:02:37    浏览次数:76
索引号 014046317/2010-00254 生成日期 2010-04-22 公开日期 2010-04-22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10]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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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10]4号
  出租车运价调整等7项议题 

 

    4月14日下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政府机构改革、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出租车运价调整等7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听取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户外广告是城市景观的特殊构成要素,是城市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对于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展现城市的人文内涵,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城市管理局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会议强调,户外广告是城市对外的窗口,不仅体现了城市的管理水平,而且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各职能部门要以实施《办法》为契机,着力解决设置粗糙、陈旧杂乱、档次较低等问题,力争户外广告的美观程度、经营秩序、整体形象都有一个新改善和新提升。会议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由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局抓紧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为加强依法管理提供刚性依据。二是要扎实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无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规范一批与市容环境不相协调、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户外广告,明晰一批户外广告的产权、经营权和使用权。三是要严格遵循管理与经营两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争方式,积极推行户外广告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切实将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监管上来。四是市城市管理局要按照符合规划、统一标准、安全美观、体现城市人文内涵的要求,对新改建道路的店招店牌进行同步改造和出新,尤其要加强设计环节的管理,实现规格、材质、式样、色调的相协调,进一步提升道路两侧广告、店招店牌的整体美观水平。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科学技术进步奖励事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宜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对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有利于更好地鼓励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知识、尊重科技、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明确,对照上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调整为15000元、8000元、5000元,经费在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经费中列支。具体的评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组织,根据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进一步优化评审规则、评价标准和政策导向,催生出一批科技进步的典型和亮点,带动全市科技创新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推进“专利、标准、商标(品牌)‘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实施“三位一体”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对于充分发挥科技优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强调,宜兴作为县一级城市,要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把科技创新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产业和企业上。要通过《意见》的实施,真正使我市广大企业更加注重内涵提升,更加注重产学研合作,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培育100家“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切实为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听取了市人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奖金发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意见》下发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私开口子,一旦违反规定,要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听取了市编办《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的汇报。会议指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自1月份启动以来,总体推进顺利,已有20多个部门上报了“三定”规定草案。下阶段,要继续保持前期工作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加快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对于职能变化不大、无锡对口单位“三定”文件已下发的部门,要抓紧审核、明确职责;对职能需调整和界定不明确的部门,待上级对口单位“三定”明确后,尽快予以核定。会议强调,这次政府机构改革对领导职数、中层职数、行政编制都作了明确规定,市人保部门要积极做好衔接沟通和宣传解释工作,严格遵循规定,从严从紧掌握,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宜兴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强全市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既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也是保护土地资源、倡导文明风气、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强调,市民政部门作为具体负责殡葬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规划》的牵头责任。当前,要重点强化四项工作:一是要对照《规划》要求,加快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力争提前实现规划目标。二是要加强对全市经营性公墓的监管,不得再新建和扩建传统墓穴;在相关殡葬设施改造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原则上一律实行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三是要加大对乡镇一级殡葬改革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各地骨灰堂(楼)的建设标准、具体计划和进度要求,力争2013年前全部建成到位。四是今后凡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需迁移坟墓的,均由市政府指定地块进行迁移,并统一以生态葬式进行安葬。会议强调,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敏感性强的工作,也是一场转变群众传统观念和习俗的革命。宣传部门要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推广殡葬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市民自觉告别陈规陋习、适应社会进步,在全社会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机制,努力提供更人性化的殡葬服务,全力满足社会文明治丧的新要求。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听取了市物价局《关于宜兴市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汇报》)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市共拥有出租车453辆,从业人员1048人,随着近年来油价等综合成本的逐年上升,对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一定压力。为缓解成品油价格持续上涨对出租车运营的影响,维护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出租车运价作相应调整,通过适度运用价格杠杆,推动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前阶段,市物价局经过成本测算、公开听证后形成的调整建议方案,既综合比对了周边地区的运价现状,又统筹考虑了油价变动、城区扩大等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决定自5月1日起,将我市出租车起租价调整为8元/3公里,车公里单价调整为2元,单程超过3公里至6公里部分加收20%空驶费,6公里以上部分加收50%空驶费。会议强调,出租车运价调整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联,市物价部门要同步做好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和调价方案的宣传工作,取得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调价工作的平稳实施。

    另外,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会议还就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了重新明确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