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12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9-00743 | 生成日期 | 2009-12-31 | 公开日期 | 2009-12-31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09]1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文秘工作 | 主题(二) | 综合政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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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12号 |
12月2日上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十二五”规划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管理、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国家科技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等4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听取了市发改局关于《宜兴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汇报。会议指出,“十二五”规划,是事关宜兴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战略性规划。当前,宜兴正处于转型发展、赶超跨越的重要关口,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时期,更将成为宜兴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关键期。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宜兴,成为江苏科学发展的新亮点,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会议原则同意《方案》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局修改完善后,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文,并由李秋峰常务副市长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性部署。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充分把握好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加速、高铁时代来临的大背景下,就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作深透分析研究,找准宜兴发展的定位。二是要充分体现好时代特征和要求。“十二五”时期将是后危机时代的经济恢复期,同时,也是新兴产业的重构期、创新驱动的显现期,我们要立足大环境来谋划宜兴未来发展,提出务实有效的应对之策,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相呼应。三是要充分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分管市长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抓好分工范围内的编制工作;市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方位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在编制过程中,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编制成为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真正使“十二五”规划成为激励全市人民建设全省科学发展新亮点的行动纲要。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岗位设置管理和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宜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管理,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制度的配套和深化。科学合理确定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的人员定编和岗位设置,对于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能,转换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会议原则同意两《意见》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其中《宜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会议强调,岗位设置管理和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要深刻领会其刚性要求,严格按制度管人设岗,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平稳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奠定基础。对社会比较关注的教师超编等历史问题,要正视现实,积极引导,有序推进,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市人事、教育等部门要在加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培训转岗一批、流动调配一批、离岗退养一批、清理解聘一批等途径,重新整合配置全市的教师资源,形成教师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使超编现象得到明显缓解。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工作,听取了市住房保障办《关于做好2009年度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汇报。会议指出,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针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做好2009年度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工作,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意见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迫切需要。会议原则同意《通知》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会议要求,市住房保障办要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实物配租房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继续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让更多的家庭从中受益和受惠。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编制《宜兴市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上迈出了可喜步伐,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具备了申报“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基本条件。经过初评、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10月份,我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规划》是指导建设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纲领性文件,对于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具有决定性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精神。会后,市科技局要紧紧围绕“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整体规划、条线联动”、“全面推进、形成特色”的工作要求,抓紧修改完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科技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