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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10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9-10-14 09:28:21    浏览次数:385
索引号 014046317/2009-00603 生成日期 2009-10-14 公开日期 2009-10-14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09]1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会议,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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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10号

  城区交通组织优化改善等5项议题 

 

    9月26日上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提升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内涵、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盐务公司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事宜、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申报审核、城区交通组织优化改善等5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提升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内涵工作,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全面提升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建设内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三创”载体,是集聚和吸纳各类创新元素的基础条件,是我市科技创新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市毫不动摇地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突出重大项目培育、产学研联合等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将“三创”载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在培育示范亮点、深化校企合作、争取上级支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市“三创”载体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载体规模和作用发挥还远远跟不上产业发展需求,突出表现为,载体建设的规划和方向还不明确、标准和功能还不完备、配套和环境还不健全,以及实施载体建设的专业化服务队伍还没有形成等等,迫切需要从根本上提升“三创”载体的建设内涵,从而使“三创”载体在增强区域科创能力中,发挥出更好的支撑作用。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科技局再作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强调,《意见》是今后一阶段全市“三创”载体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加以细化,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关键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切实找准载体建设的落脚点。一方面,要始终扎根于宜兴的产业特质,从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个方向着手,为其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使“三创”载体具备提升产业发展层次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真正与企业相结合,通过拓展功能、充实内涵,实现个性化发展,并真正成为催生高科技企业、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二是要始终抓住载体建设的重点。对于电线电缆、环保装备、化纤纺织等支柱产业,要加快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人才培训中心;对于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要重点建设综合性强的创业园、产业园、研究院以及生活配套园区,进一步体现专业化、特色化的定位。三是要全力抓好在建载体的科技招商工作,吸引更多、更好的“三创”项目和企业入驻,迅速做大做强我市创新创意产业的规模,切实避免重形态轻内涵的“空楼”现象。四是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通过高起点选聘、高水平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入驻企业的健康孵化、为“三创”载体的茁壮成长,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调整工作,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的建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汇报。会议指出,工伤保险是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既是贯彻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需要,也是加强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储备稳定,确保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康复和经济补偿的现实需要。但由于我市工伤费率相对偏低,且工伤待遇逐年提高,目前基金积累不足,对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进行调整已势在必行。会议原则同意《报告》精神,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将我市工伤保险三类行业的费率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0.5%,二类1.0%,三类1.5%,并适时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会议强调,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市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实施调整过程中,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积极争取广大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二要加强工伤事故认定,确保合法、及时、准确;三要加强基金运行分析,为今后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做好准备;四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盐务局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事宜,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盐务局(盐业公司)职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属以上企业的职工,目前金融、邮政、电信、移动、供电、石油等行业的职工都属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盐务局(盐务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既符合参保条件,也体现公平原则。会议原则同意市盐务局从今年10月1日起,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同时鉴于其参保人员结构等因素,市盐务局应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医保费261363.6元。待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后,市盐务局应按照统一分类参加相应的医疗保险。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申报审核工作,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申报审核情况的通报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的汇报。会议指出,依法界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资格,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提,对于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合法性,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说明》精神,由市法制办按照程序,将已通过审核的制订主体名单向社会公示,予以确认。会议强调,《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法制办要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执行立项、审查等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严肃性。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城区交通组织优化改善工作,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宜兴市城区交通组织第一期优化改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城市交通管理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尤其是私家车数量呈现急剧增长之势,导致城区交通压力日益加大,交通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交通拥堵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快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是当前城市管理中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一项工作。会议指出,城区交通组织优化改善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必须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合力参与,才能收到实效。为此,在组织优化改善城区交通的过程中,必须确立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当前来看,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相关预案,全力以赴保障国庆长假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顺畅,尽量减少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堵塞;在此基础上,研究城区交通管理的长效化措施。二是要坚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对于人民南路展览馆路口、人民桥路口等交通节点,可根据制订的改善措施,结合实际,先行改造到位;对于人民医院门口道路、荆溪路溪西路口、通贞观路实验小学路段、氿滨大道等重要路段,则要从规划入手,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订实施最优化的方案。三是要坚持广泛宣传,形成共识。要通过全方位、有深度地宣传活动,充分调动起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遵守交通规则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会议强调,国庆长假即将来临,人流物流将更加集中,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准备,增配力量,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出行高峰,尽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节日氛围。市教育部门要会同城区各学校,通过“校信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引导家长在放假、开学时尽量不用私车接送,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避免引发严重的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