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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8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9-08-18 10:29:3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09-00521 生成日期 2009-08-18 公开日期 2009-08-18
文件编号 BC01-D0100-2009-0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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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9]8号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等5项议题

 

    8月8日上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第二批装备投入贴息计划项目及市定工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等5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第二批装备投入贴息计划项目及市定工业重点项目,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建议确定2009年第二批装备投入贴息计划项目及市定工业重点项目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低成本投入和市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这两大历史性机遇,通过积极实施装备投入财政贴息政策,不仅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明显好于预期,尤其是第一批市定工业重点项目和装备投入贴息项目的开工率分别达91%和82%,为经济率先复苏积蓄了潜能,打实了基础。但也要看到,当前宏观环境正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经济走势还不明朗,“保增长”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尽快确定市定第二批工业重点项目和贴息计划项目,形成重大项目投入的良性循环和梯度递进,对于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助推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宜兴国豪生物环保有限公司快速发酵有机垃圾处理机等137只项目列入今年第二批市定工业重点项目,宜兴旭日冶金制造有限公司模锻生产线扩能等223只项目作为今年第二批装备投入贴息计划项目。会议强调,抓好第二批市定工业重点项目及装备投入贴息计划项目,事关全市“保增长”工作大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动态跟踪服务,力促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和投产率较上半年又有新提升。一是市经贸局要会同市国税局,对已竣工企业的装备贴息额度,进行联合审核和严格把关,并于年底统一兑现贴息资金。二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经贸局要及早做好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的相关筹备工作。三是市经贸局要围绕重大项目、高新项目和装备投入大项目的推进建设,及时摸清矛盾和制约,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再召开一次工业项目建设协调会,集中解决一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市发改、外经、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对上争取,在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上力求更大成效。发改部门要重点抓好企业上市、股权融资推介等工作;科技部门要围绕主导产业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外经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广东招商月”活动成效,进一步细化完善“秋洽会”各项准备工作,尤其要将客商邀请、项目签约等指标,以任务书的形式下发至各镇、园区和街道,确保节会活动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听取了市安监局关于《宜兴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健全组织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治理力度,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在此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参照周边做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必将有效提升各级“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推动各级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要求,市安监局要会同市监察局,严格对照《办法》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全力保持稳定趋好的安全生产形势,为“保增长”工作大局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对于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保证规则的普遍约束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办法》精神,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于10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要切实加强培训,特别是对承担规范性文件制定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室,更要加强业务指导把关,确保《办法》实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9-2013)》(以下简称《规划》)的汇报。会议指出,《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实施以来,全市各级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依法行政环境不断优化,2007年,我市成为全省首批依法行政示范点,法治宜兴建设取得了积极的阶段性成效。制订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既是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根本举措,也是巩固和发展第一个依法行政五年计划成果的保障措施,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建成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必将产生强大的助推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规划》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再作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强调,《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一是要坚持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市政府法制办要研究细化依法行政的部门责任,并以年度任务书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单位。三是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对行政首长的依法行政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和测评,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纠偏,切实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四是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的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借助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优势,有力推动依法行政进程。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由市发改局牵头,就全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从业现状开展摸底调研,并形成规范性意见报市政府审议。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听取了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在行政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也越来越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支持。基于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快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既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强调,依法行政已经成为目前政府工作的总要求和主旋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各级必须善于运用法律顾问来保障工作依法开展。为此,要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等部门,以开放的思路做好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汇聚一批市内外优质法律资源为我所用;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法律顾问履职等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确保法律顾问在把好“法律关”上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各级要切实强化法律顾问的参与意识,通过法律顾问的介入,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和法律风险,更好地体现“事前防范”的意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