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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09-01-15 08:18:25    浏览次数:420
索引号 014046317/2009-00034 生成日期 2009-01-15 公开日期 2009-01-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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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1、简章中招考条件规定“除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009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外,均须具有本市户籍,均须具有本市户籍。”其“本市户籍”怎么理解?
       答:“本市户籍”是指具有宜兴户口或为宜兴生源。

       2、如是宜兴籍人员但现在外地工作可否报考? 
       答:可以。但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相关条件,同时提供原宜兴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底册摘录及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哪些学历符合本次招考的学历要求? 
       答:凡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自考、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远程教育、中央党校的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考,但必须符合同职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4、获得国外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报考有哪些要求? 
       答:获得国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

       5、往届未就业(含2008届)的宜兴籍毕业生凭哪些手续报考? 
       答: (1)、已派遣至宜兴的,如是派遣到宜兴市人事局或宜兴市人才服务中心且没有办理就业手续的,可凭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直接报考。如是派遣到具体用人单位的,不管有无到宜兴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均需在面试前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已派遣至外地(含派至外地单位、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中心)的,如尚未办理就业报到和落户手续,可凭当地县以上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和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供用人单位或当地县以上人事部门(人才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

       6、简章职位表中需要“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须是2007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在军队服役经历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作为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毕业前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

       7、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待业人员如何报考? 
       答: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户口待业人员,须凭单位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宜兴市人才服务中心待业(档案保管)证明报考。外县市因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待业人员要求报考,必须具有宜兴户籍(含原籍为宜兴)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提供单位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当地县以上人才服务中心的待业证明、原宜兴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底册摘录及简章规定的其他证件报考。

       8、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能否报考? 
       答: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凭国家承认并符合简章规定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报考。参加成人教育或自考,已学完全部课程,现毕业证书待发,学校仅提供证明的,不能报考。

       9、身份证遗失能否报考? 
       答:可凭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底册摘录报考。


宜兴市人事局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