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8]14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8-01202 | 生成日期 | 2008-12-08 | 公开日期 | 2008-12-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调解,行政 | 分类词 | 民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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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8]14号 |
:张渚镇建立全市专用轧石厂等5项议题
11月21日上午,市长王中苏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加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服务、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城区核心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张渚镇建立全市专用轧石厂等5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加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听取了市发改局《关于加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服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经济环境日益趋紧,进一步加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服务,减少工作环节,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率、流程化”的优质服务,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正当其时。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再作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的窗口和平台作用,在加强企业项目审批服务上做好表率,在明年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争明年上半年实现全覆盖;二是稳步探索“一门式服务”模式,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宜兴实际,尽快制订相关实施方案;三是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进一步明确办理事项、具体流程、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会议强调,宏观经济形势越严峻,越需要加强企业服务,优化服务环境,合力应对挑战。为此,各级要切实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协作,努力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审批服务,切实解决当前“投资动力不足”的难题。二是要特事特办,强化协调意识。要不断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特别是涉及重大技改扩能项目、重点服务业项目和企业上市等重要事项,更要全力协调服务,化解矛盾制约,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现场办公。三是要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要不断健全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服务的责任机制,切实强化相关部门的责任,着力完善监督和考核手段,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听取了市人民银行《关于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成立市防范和处置企业财务与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市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健康的良好态势,但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扩散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经济运行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部分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出现新变化。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企业财务和金融风险,力保我市企业正常运营、金融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是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任务。会议原则同意《意见》和《通知》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再作修改完善后,分别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会议指出,面对当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确保不发生金融风险事件,是助推企业抢占发展先机、重新赢得发展主动权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健增长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要牢固确立“一切为了稳定、一切为了发展”的观念,齐心协力,协同作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确保全市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健康运行。一是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关注属地企业或所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特别要关注贷款总量大、担保互保关系复杂企业及重点骨干企业的运营情况,一旦发现苗头性、趋向性问题,及时上报、沟通和处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决不能因错失最佳处置时机而陷工作于被动。对工作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恰当而影响面上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要切实保障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和支持发展”的关系,对发展前景良好、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资金周转一时困难的企业,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坚决不搞“压力测试”、不压缩现有贷款规模、不单独抽走信贷资金。一旦企业出现风险,各金融机构也要强化协同意识,坚持同进同退、同舟共济,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三是要大力加强协调处置。在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的过程中,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牵头统领作用,加强组织推进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协调处置;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强调部门利益,坚决防止因工作拖拉而贻误协调处置的最佳时机,真正把企业财务风险和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会议强调,今年年景特殊,在全力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确保金融稳定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岁末年初的一系列保稳工作。当前,特别要高度重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经济稳健发展。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城区核心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听取了市发改局《关于城区核心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在城区核心区范围内鼓励工业企业实施“退二进三”,是调整功能布局、改善城区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会议指出,按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计划,至“十一五”末,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40%,完成这个目标任务,既要通过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来加以推进,也要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来稳步实施。据此,“退二进三”工作暂在城区核心区范围内选取1-2家企业开展先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具体的《意见》,请华学文副市长牵头,组织发改、经贸等部门再作进一步会商,重点在三个方面作修改和完善:一是实施范围,须严格界定在城市发展总规明确的城区核心区范围内进行,具体四至范围为:南至阳泉路、北至芜申运河、西至宜北路(宜漕公路)、东至荆邑路;二是实施前提,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而且投资规模和业态须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实施程序,是否可按照土地性质、房产性质同步变更的思路进行操作,再作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确保在不违背相关法规的前提下,顺利实施到位,事后不留后遗症。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工作,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加快发展幼儿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幼儿教育是人生启蒙教育,也是义务教育的重要基础,事关孩子一生的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幼儿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制订出台切合宜兴实际的工作意见,对于促进我市幼儿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教育局再作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下发。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幼儿教育在基础教育体系中仍处于薄弱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意见》精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进我市幼儿教育在原有基础上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明确办学主体,按全省统一要求,体现幼儿教育“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原则,各级政府作为幼儿教育的办学主体,必须切实承担责任、提供有力保障,尤其要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和创建示范性幼儿园等必要投入上予以保证。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全市幼儿教育由教育部门主管,镇(园区、街道)协助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负责做好协同工作。三是要加强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评估定类等评价机制,切实维护幼儿教育正常秩序。四是要发展优质资源,以创建省优质幼儿园为主抓手,提升幼儿教育整体水平,力争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公办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走在全省前列;通过三年创建,使全市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5%,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幼儿达到85%,真正实现幼儿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张渚镇建立全市专用轧石厂事宜,听取了张渚镇关于《请求在张渚镇境内建立全市专用轧石工厂的报告》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整治矿山开采秩序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部署,狠抓推进,三年关停目标将按计划实施到位,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整治过程中,张渚等重点镇始终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整治矿山开采秩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鉴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张渚镇的发展实情,会议原则同意张渚镇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现阶段矿山综合整治所有任务的基础上,重新规划建立全市性专用轧石工厂,并以市政府文件予以批复同意。会议要求,张渚镇要切实对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专用轧石厂的选址、设计和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确保规划严格实施到位;专用轧石厂建成投用后,要始终按照“环保化、清洁化、集约化、工厂化”的要求,实施规范化作业和管理,严格采用水路运输、密闭运输等方式,基本消除对周边生态、交通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会议决定,专用轧石厂建成投用前,市政府将邀请市人大、政协组织专题视察活动,经各方认可后方可投入运营。
因市政府领导成员调整与变动,会议还对市长分工进行了重新明确,由盛卫中副市长负责公安、消防工作。其他市长分工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