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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5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8-09-03 00:00:00    浏览次数:533
索引号 014046317/2008-00890 生成日期 2008-09-03 公开日期 2008-09-03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05]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会议,会议纪要,公开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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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5号

:依法行政规划及实施纲要等5项议题 

 

    6月6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食品安全、有序用电、土地租赁、土地抵押、依法行政规划及实施纲要等5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问题,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镇(园)、部门和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责任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明确市政府有关领导成员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分工通知》)及《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成员通知》)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上述4份材料全面、系统,既符合上级精神,又切合宜兴实际,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责任通知》、《意见》、《分工通知》和《成员通知》精神,会后,《责任通知》、《意见》分别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成员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颁布施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领导体系问题,会议明确三点: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即市长吴峰枫全面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落实;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即副市长董平协助市长分管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组织查处;三是其他副市长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具体为:副市长洪雅负责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副市长负责全市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副市长华学文负责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放心肉”工程的组织实施。关于实施问题,会议强调三点:一是近期召开一次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二是根据我市实际,每年要突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关于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市年度综合考评问题,会议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与市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就此做好沟通、衔接。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有序用电问题,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2005年全市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电力办关于《2005年有序用电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汇报。会议认为,为积极应对今年夏季高温用电紧张形势,切实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保障全市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用电的需求,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科学制定预案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意见》、《预案》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有序用电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有信心。各级各部门要在去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坚定信心,全力做好今年有序用电工作。二是要不轻视。要高度重视有序用电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思想,并做好经常性的检查。三是要提高水平。要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供电指标,努力提高负荷利用率。市经贸、供电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对上沟通和争取工作,力争今年供用电负荷使用率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2个百分点。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副市长董平牵头负责。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土地租赁问题,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兴市土地租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推行土地租赁制,对加强全市国有划拨土地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市国土部门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关于实施问题,会议要求,市物价部门要会同市国土、财政等部门对土地租赁价格作一次评估,价格一旦确定,必须对外公布,并不折不扣收缴到位。市国土部门要对工商企业享受的土地租赁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不断规范租赁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土地抵押问题,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宜兴市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强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有利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行为,盘活土地资产,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会议原则同意《规定》精神,会后,市国土部门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令颁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依法行政规划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问题,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宜兴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纲要》)的汇报。会议认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规划》、《纲要》既体现上级要求,又切合宜兴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其精神。会议指出,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关于《规划》实施问题,会议要求,在此基础上,要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细化,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关于《纲要》实施问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最后,会议还就社区矫正等有关工作作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