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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3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8-09-03 00:00:00    浏览次数:533
索引号 014046317/2008-00888 生成日期 2008-09-03 公开日期 2008-09-03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05]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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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3号
:烟花爆竹管理等7项议题 

 

    4月22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推进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标准厂房建设、化工行业整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水务集团与港华燃气公司合资合作、“黑车”“摩的”“黑驾培”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管理等7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推进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问题,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推进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工作意见的汇报》(以下简称《意见》)。会议认为,加快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率先”和腾飞发展的客观需要。该《意见》指导思想比较明确,总体目标切合实际,措施比较务实。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市经贸局要按照无锡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三集中”要求,在该《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鉴于目前园区发展的政策意见较多的实际,会议要求,市经贸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关于集中发展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后,形成一个统一、明了的园区发展意见。为保持政府出台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会议指出,《意见》总体目标中园区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的比重每年提高8个百分点应调整到10个百分点,与《关于2005年全市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宜政发[2004]218号)精神一致。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标准厂房建设问题,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加快我市标准厂房建设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加快我市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有效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工业经济集聚水平,提升工业园区建设水平。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关于具体政策问题,会议强调两点:一是房产、土地契税市级留成问题,会议指出,今后不再新开口子,对已实行优惠的工业集中区要逐步收回、逐步规范。二是《意见》中“地方留成部分”应改为“市级留成部分”。关于单层标准厂房容积率问题,鉴于我市实际,结合国土、建设规划部门的意见,会议明确我市建设单层标准厂房的容积率不得低于0.7。关于建设标准厂房奖励政策兑现问题,会议要求,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市经贸部门拿出具体操作意见,确保落实到位。为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确保完成全年新建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会议强调,五月份专题召开一次标准厂房建设推进会。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化工行业整治问题,听取了市经贸局《关于我市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自3月22日召开的全市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以来,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大、措施实、起步良好。为确保全市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取得预期效果,会议强调,市政府原则上每月听取一次关于化工行业结构调整推进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结构调整力度的强弱、成果的大小,最终归结到两种效果:一是单体效果,一是整体效果。从单体效果看,重点是看调了几家、停了几家、整治到位几家企业;从整体效果看,主要表现为:通过整治,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响如何,周边生态环境的变化怎样,结构调整是否向好的方向发展,等等。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要求,市经贸、宣传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报道频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其宣传主阵地的作用,营造氛围,乘势而上,切实增强全市各级搞好化工行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本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发电,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从源头上改善和治理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是落实国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建设部门前阶段所做的工作,会议认为,谈判谈得认真、到位,比较成功。但鉴于该项目自身特点,项目实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为此,会议要求,市建设部门要抓紧研究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技术问题,会议指出,市建设等部门五月份要组织专业人员赴外地进行考察,对目前比较成熟的机械炉排炉固体废物焚烧技术进行深入调研,确保项目合作无技术障碍,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标准问题,会议要求,市建设、环保等部门对烟气、二哑咽等达到欧盟Ⅱ号排放标准的实时监控办法在合作协议中作进一步明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会议明确,由市政府授权市建设局与香港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在26日香港招商会上正式签约。关于医疗固体废物集中焚烧问题,鉴于医疗固体废物自身的特殊性,会议指出,医疗固体废物集中焚烧选点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在同一区域内,实行统一规划,科学布点,独立建设。会议指出,医疗固体废物集中焚烧可委托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一并实施。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副市长洪雅牵头,抓紧启动。关于需要政府给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的优惠以及项目公司给予地方政府的优惠问题,会议明确了四点:一是以最优惠的土地价格提供给项目公司;二是水资源费给予项目开工之日起五年全免优惠;三是项目建设规费优惠比照工业重点项目执行;四是项目施工按市场化操作要求规范运作,严格实行招投标。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水务集团与港华燃气公司合资合作问题,听取了市水利农机局关于《合资经营宜兴市城市水务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汇报。会议认为,以合资经营方式兴办公用事业,是发展方向,也是发展趋势。但该项目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公用事业领域实施项目合资合作,会议强调了两种基本态度:一是要积极稳妥,二是要规范运作。会议原则同意该《协议》精神,会后,市水利部门要综合会议讨论的意见,对《协议》有关内容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社会责任问题在条款中尽可能予以明确,如有相关内容不能在《协议》中体现的,应在下一步谈判中与对方逐一明确。会议强调了四点:一是股份比例问题,同意外方控股80%,但要有前置条件,确保合资企业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二是合资项目注册资本应尽可能与项目总投资额等值;三是合资项目应充分考虑人员安置问题,为水务集团现有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四是合资合作前,市水利部门要与虹源公司有关股东做好沟通、街接工作,确保股权顺利转让。针对自来水项目的特点,会议要求,市水利部门要按照会议的总体要求,主动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为合资合作成功积极创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和条件。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黑车”、“摩的”、“黑驾培”专项整治问题,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黑车”、“摩的”、“黑驾培”进行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汇报。会议认为,对“黑车”、“摩的”、“黑驾培”进行整治,有利于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车辆运输安全,维护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城管执法部门所做的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果。会议原则同意《通告》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名义颁布施行。为更好地做好下一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市城管执法、宣传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氛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会议明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具体牵头,会同市城管执法、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对“黑车”、“摩的”、“黑驾培”的整治工作。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烟花爆竹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安监局《关于全市烟花爆竹管理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属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其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马虎。虽然全市的烟花爆竹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诸多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管理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会议要求,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严格把好换证关,在换发新证过程中,对不符合销售、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同时要坚持在原有经营单位中换发销售、安全许可证的原则,不再新批经营企业、新设零售摊点。为规范有条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方便群众,会议明确,管理职能划转后在社区居委设立有条件燃放烟花爆竹申请办理点,具体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派人员负责烟花爆竹有条件燃放手续办理工作,社区居民不再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会议要求,市安监、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共同促进全市烟花爆竹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关于市安监局要求增加编制问题,会议指出,市编委会已专题召开会议,明确同意市安监部门增加人员编制,以充足的人力来保障安监工作的有序推进。

    最后,会议还就“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会议明确,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