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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2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8-09-03 00:00:00    浏览次数:561
索引号 014046317/2008-00887 生成日期 2008-09-03 公开日期 2008-09-03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05]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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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5]2号
: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等7项议题 

 

    4月10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住宅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城市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等7项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问题,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宜兴市“十一五”专题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关于编制镇(园)“十一五”发展报告的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十一五”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镇(园)“十一五”发展报告,是各镇(园)在这期间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有力依据和可靠保证。会议原则同意两个意见,会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将这两个意见的内容有机合并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关于“十一五”规划体系问题,会议指出,“十一五”规划编制目录包括发展纲要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包括22个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官林、徐舍、张渚、和桥、周铁等5个镇编制以及其他建制镇编制的发展报告。关于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会议强调了五句话二十个字:即“符合实际,适度超前,注重质量,以人为本,富有特色”。关于专项规划编制的措施问题,会议强调了四点:一是要加强领导。会议明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中苏具体负责,适时召集相关部门、镇(园)专题召开会议,明确目标,明确要求,明确责任,确保各专项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会议要求,各位市长要根据分工,认真部署,提出要求,积极参与研究,主动参与论证,确保各专项规划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各牵头部门作为各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部门,要对所编制的专项规划负总责。各有关部门、镇(园)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和系统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协调配合,为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二是要深入调研。加强调研,摸清情况,是做好编制工作的依握和理论支撑。为此,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镇(园)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基础。三是要做好衔接。会议强调,专项规划编制要与三个方面相衔接,即与发展纲要相衔接、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相衔接、与宜兴腾飞发展总要求相衔接。四是要保证力量。在保证本地区、本单位自身人才力量的同时,会议特别强调,要借助外力,借助“外脑”,提升专项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为规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产权人、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出台该《办法》,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法制办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市建设房产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收好、用好、管好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建立健全台帐制度,切实将维修资金用在实处,收到实效。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对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专项整治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意见》、《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针对全市城乡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屡有发生,特别是在村镇、工业集中区工程建设过程中此类问题更为突出的实际,市建设部门认真落实依法建设和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提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应该说,行动迅速,值得肯定。会议原则同意两个意见,会后,将两个意见合二为一,相关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指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隐患较多,在一定程度上不亚于工业企业。为此,会议要求,市建设等有关部门要象整治化工行业一样抓好建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平。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该《意见》的出台,对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建设等有关部门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修改、细化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会议要求,待该《意见》颁布后,市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瓶装液化气各项经营、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宜兴市城市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鉴于我市市区内在建或拟开工工地较多,运输车辆抛散滴漏,工地内外扬尘污染严重的实际,有必要制定出台加强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会议明确,市政府同意市城管执法局在管理过程中向工程建设单位、运输车辆业主收取一定量的保证金,以此来规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会议要求,市城管执法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保证金收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提交市政府讨论、商定。会议强调,其他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可参照该《意见》执行。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问题,听取了宜兴港华燃气公司《关于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汇报。会议认为,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不仅可以缓解当前气源紧张的矛盾,而且可以从根本上保证宜兴的用气安全。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意见。会议明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会同市发改、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报告》中的相关问题,以确保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顺利建设。关于应急液化天然气(LNG)站建设问题,会议提出了“四个确保”的要求:一是为了加快建设进度,该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可交叉进行,但项目设计、报批必须到位,确保该项目各种手续、程序合法、规范。二是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确保今年11月底前建成投运。三是不管气源多么紧张、气价上涨多少,宜兴港华燃气公司必须确保气量储备、不增加企业用气成本。四是宜兴港华燃气公司必须确保该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关于该项目组织领导问题,会议明确,成立由市长吴峰枫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该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为该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协调工作。会议同时明确,该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是宜兴港华燃气公司,公司经理朱健颖为该项目第一责任人。

    最后,会议还就近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政府工作等进行了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