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2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8-00878 | 生成日期 | 2008-09-03 | 公开日期 | 2008-09-03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04]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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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4]2号 |
4月29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4项议题。现将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汇报。会议认为,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省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必要对我市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作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会议原则同意《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会议指出,该《办法》与原有的城市拆迁管理规定相比,体现了“四个更加”:即内容上更加严密、政策上更加一致(与上级拆迁政策)、程序上更加合法、利益分配上更加公平、公正。关于有关契税问题,会议明确,被拆迁人重新购买房屋的,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意免缴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认的被拆除房屋同等面积部分的契税,以充分体现政府对被拆迁人的关心。为此,会议要求市法制办牵头,会同市建设、财政等部门研究具体的实施操作细则。关于有关最小户型建筑面积拆迁补偿金额问题,会议明确,在《办法》中暂不列入,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再作具体商定。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估价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汇报。会议认为,对原有的拆迁估价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既进一步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会议原则同意《细则》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颁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拆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汇报。会议认为,该《规定》制定的依据比较充分,出台的条件比较成熟,在具体内容上又充分结合了以往工作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规定》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行政强制拆迁问题,会议要求,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拆迁公司与其脱钩问题,进一步规范依法、公平的行政行为。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问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工业窑炉企业烟尘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既是一个环境问题,又是一个发展问题,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和相关产业布局调整、提高经济整体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就当前来看,要实现双赢难度较大、任务艰巨。会议原则同意《通知》、《意见》精神,会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环保等有关部门,将《通知》、《意见》合二为一,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完善后,在5月份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以市政府文件颁布施行。关于强制推广使用过程中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范围问题。会议明确,将天然气覆盖到的宜城、环科园、丁蜀、大浦、湖㳇列为覆盖区内,其余区域为覆盖区外。二是对象问题。主要是指工业企业中的陶瓷行业,以及覆盖区范围内使用煤、重油、重柴油等非清洁能源的企业。三是要求问题。凡符合强制推广使用的对象,都要进行改造,区内改造为天然气,区外改造为煤气发生炉等。倒焰窑企业中除10家玻璃窑企业因工艺特殊同意在今年8月1日前改造成清洁能源外,其余一律依法关闭。四是时间问题。丁蜀、环科园区域内年内要基本完成强制推广工作,区外企业要在明年6月1日前改造到位。关于强制推广的几项措施,会议强调“三动”:一是政策驱动。会议明确,对先期实施天然气改造试点的3家企业,市政府将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在规定时间内,区域内企业完成天然气改造的,市政府将给予每家企业1万元的奖励;倒焰窑企业自动停产并拆除烟囱,市政府将给予每家企业0.5万元的奖励。对区域外企业改造使用煤气发生炉或采用其他清洁能源的,市政府不予奖励。市财政将从排污费收益中列支4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会议同时要求,港华燃气公司要根据不同的燃料结构和用气量,研究在工程安装、用气价格上的优惠条件,促进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区域外企业的税收和超标排污费征缴力度,为区域内外企业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副市长华学文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再作具体商讨。二是行政推动。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会议明确,市将成立由市长吴峰枫为组长、拟请市委副书记邵亚群、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副市长华学文为副组长,市建设、环保等有关部门和丁蜀、环科园等镇(园)领导为成员的市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领导小组。覆盖区域内改造工作,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具体负责,主要责任部门为市建设局;区域外的改造工作,由副市长华学文具体负责,主要责任部门为市环保局。三是市镇联动。会议明确,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工作,以镇为主,市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会议要求,5月中旬,市里将召开全市强制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要认真做好这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领导讲话稿起草、政策文件修改、任务书制定、表态发言单位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