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3]9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08-00835 | 生成日期 | 2008-08-27 | 公开日期 | 2008-08-27 |
文件编号 | 宜政纪[2003]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主题(二)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分类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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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3]9号 |
11月15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关于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问题,关于部分老镇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问题,关于处理国有、市属破产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关于退还市、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问题,关于2004年《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实施问题等六项议题。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问题,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行政处罚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客观需要,是大势所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解决城市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和行政机构膨胀等问题,而且对进一步加大城市依法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10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已专题听取了关于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同意组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会议原则同意《方案》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进一步完善后,由市法制办、市编办以市政府名义抓紧时间逐级上报至无锡市政府和省政府,同时做好机构、编制及职能的报批工作。会议明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敖盘牵头成立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会议强调,要做好新组建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选调、录用和执法人员调配、招聘工作。行政编制人员主要从现有的行政人员中选调,带人带编;全民事业编制人员原则上根据职能划分情况从现有的职能部门和单位中调配一部分,不作全部接受。新增人员原则上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录。会议要求,市财政部门在编制明年部门经费预算时,将市城市
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费考虑在内,由市财政全额核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问题,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汇报。会议认为,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是维护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会议原则同意《规定》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文件颁布实施。同时考虑到这一规定的超前性,带有一定的试行性质,会议要求,将《规定》标题中的“若干规定”改为“暂行规定”。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原宜城、丁蜀、和桥、张渚四镇老镇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问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原宜城、丁蜀、和桥、张渚等镇老镇办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将上述四镇老镇办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关心困难弱势群体的现实举措。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会议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认定工作,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同时,对个人和相关单位应收缴的社保金要足额收缴到位,在此基础上于2004年1月1日起把这批老镇办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副市长庄建明牵头负责。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国有、市属破产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国有、市属破产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处理建议意见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根据我市实际,对国有、市属破产企业在破产清偿后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进行清理和追缴,很有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后,对目前破产已经终结的国有、市属企业在破产清偿后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按《汇报》中的第二方案,即“除退休人员因工龄不足需补缴的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必须缴清外,其他欠费全部予以核销”处理。对目前进入破产程序的国有、市属企业,在其破产终结后,对其在破产清偿后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也按此方案处理。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副市长庄建明牵头负责。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退还市、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问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处理建议意见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认为,鉴于市、镇机关人员养老保险费已经停缴的实际,有必要对我市市、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退还。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下发文件,自2004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争取一年内全部退还结束。会议强调三点:一是原则上严格按公务员任职期间个人缴纳部分退还;二是对本意见发文之日前判刑、开除、自动离职、辞退、辞职的市、镇机关工作人员,其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也一并予以退还;三是所退资金来源于清欠资金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帐户资金,并请市财政部门将其纳入明年财政支出预算。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副市长庄建明牵头负责。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议案》实施问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4年〈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有利于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请副市长庄建明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后实施。会议强调,推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与相关经济指标挂钩,并突出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和外地劳务工这两个重点,确保全市各类企业职工都能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全年扩面1万人以上。同时,进一步压降欠费,提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率。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新建镇工业园规划修编调整问题,鉴于新建镇工业快速发展的实际,现有的工业园规划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新建镇对现有工业园规划进行修编调整,将规划控制面积扩大到7平方公里,并将首期启动面积由原来的1.32平方公里调整为4平方公里。
最后,会议还就福利彩票发行、石材及汽车市场建设、教育信息大楼筹建、道路绿化以及矿山整治等当前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