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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3]2号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8-08-27 00:00:00    浏览次数:113614673
索引号 014046317/2008-00830 生成日期 2008-08-27 公开日期 2008-08-27
文件编号 宜政纪[2003]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主题(二)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分类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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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政府常务会议宜政纪[2003]2号
:讨论、研究了关于市树市花评审问题等7项议题

    3月19日上午,市长吴峰枫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倒焰窑治理问题,关于市树市花评审问题,关于遗留房地产初始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关于梁祝文化系列活动安排问题,关于校办企业遗留问题,关于采矿权有偿出让问题,关于矿山环境整治问题等7项议题。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倒焰窑治理问题,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倒焰窑企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行政处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由于种种原因,近期我市倒焰窑企业污染又出现了回潮现象,烟尘污染已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大气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部分倒焰窑企业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很有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后,由邵亚群副市长牵头,组织市环保、供电、工商、法院等部门共同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会议明确,倒焰窑企业的治理工作最后期限为2003年3月31日。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且已自行停产的企业,要求法人代表或业主写出停产承诺书,并自觉实施停产治理,治理结束经环保等有关部门验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产。若发现复产企业又违规生产,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市政府将依法责令其关闭;对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仍继续生产的企业,市政府将依法责令其停产。对要求停产却不停产的企业,市政府将依法责令其关闭。会议要求,各镇(园)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负责监督实施辖区内倒焰窑企业的治理、停产、关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会议同时强调,对倒焰窑企业来说,治理不是最终目的,必须引导其通过治理来调整结构。在具体操作中以关闭为主,但要积极稳妥,逐一推进。

    二、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市树市花评审问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宜兴市树市花评审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树市花的评定,不仅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山水园林城市的需要,也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需要,同时还有利于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培育城市个性特征。会议原则同意《报告》意见,确定杜鹃为市花,香樟为市树,会后由市建设局起草一份书面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把关后报请市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正式命名,向全社会公布,以扩大影响,提高知晓度。在今后有关活动中,可寓市树市花于活动命名之中,给活动注入新的形式和内容。

   三、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遗留房地产初始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听取了市国土局《关于遗留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地产》)、市建设局《关于遗留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交易管理操作办法》(以下简称《房产》)的汇报。会议认为,切实解决好遗留房地产问题,规范土地确权登记、初始登记和交易管理,不仅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原则同意《地产》、《房产》两个办法意见,会后,对有关内容作适当修改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会议明确三点:一是由市委常委、王敖盘副市长牵头成立市遗留房地产协调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地产》、《房产》两个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这两个办法的实施时间为今年一年;三是这次收费全部纳入市财政所设立的专户,年终由市政府统一研究各相关单位、乡镇的分配比例,再作分配。会议要求,市建设、国土部门要加强宣传发动,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两个办法的意见执行,在控制线范围内,做到能办则办,以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梁祝文化系列活动方案问题,听取了市邮政局《关于弘扬梁祝文化促进宜兴文化大市建设的情况汇报》(以下简称《方案》)。会议认为,梁祝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史实证据证实宜兴是祝英台的故乡及梁祝故事的原发地。为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化大市建设,将“宜兴梁祝文化”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申遗”),进一步确立“梁祝宜兴说”应有的地位,树立梁祝知名品牌,其商业、文化、经济、社会价值不可估量,也是我市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应有之举、题中之义。会议充分肯定了宜兴华夏梁祝文化研究会和市邮政局围绕弘扬梁祝文化所做的大量艰苦、扎实、细致的工作。弘扬梁祝文化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性工程,确实需要政府的支持、参与、保护和推动。由市政府提出“申遗”,很有必要。会议原则同意《方案》意见。会议明确,会后成立市“申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对《方案》中提出的几项具体活动,会议强调指出,4月份举办的“观蝶节”,时间很紧,要精心组织,积极筹备,以达到预期效果;7、8、9月举办的梁祝文化学术研讨会、新闻发布会要本着花小钱办大事的原则,以达到预期目的;10月份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要按市场化运作,由市建设、邮政两个部门联手,请市委常委、王敖盘副市长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景点的修建工作,要认真规划,高起点、重史实,着重保护历史文化原貌,切忌粗制滥造,搪塞应付。会议同时强调,“申遗”及其他各项工作所需资金,将由市财政、有关镇、部门及民资共同筹措。具体问题届时再作具体商量。

    五、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校办企业问题,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校办企业基本情况及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汇报。会议认为,校办产业曾经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校办企业已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校办企业与主办学校实行完全脱钩已势在必行。会议原则同意《建议》意见,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会议明确,校办企业与主办学校的脱钩工作原则上实行一刀切,脱钩后企业实行属地管理。个案问题,请洪雅副市长作具体定夺。会议要求,整个脱钩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由洪雅副市长牵头组织市教育、工商、税务、法制等部门联合开展脱钩工作,依法、规范运作,确保不留后遗症。

    六、会议讨论、研究了有关采矿权有偿出让问题,听取了市国土局《关于我市采矿权有偿出让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面向社会推行采矿权有偿使用,从根本上确立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有利于更新部分群众认为矿产归镇、村等集体所有的错误观念,有利于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对做好今后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今年我市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虽然很成功,但仍有许多不足,要对今年矿山有偿使用情况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规划明年的出让工作。明年出让时间可作适当延长;二是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对越界开采、违规操作、替代火工品等要严格加以管理;三是要严格规费收缴,防止搭车收费。下一步要召集有关部门专题商议采矿权有偿出让相关规费的收缴和管理,以确保规费收缴的公正、合理。

    七、会议讨论、研究了矿山宕口环境整治问题,听取了市国土局关于《宜兴市2003年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随着我市矿山压缩开采工作的逐步到位,关停及废弃宕口的数量不断增加,整治矿山宕口环境已显得刻不容缓。会议明确三点:一是确定张渚镇善林公路两侧、宜广公路南埠村已关停的大理石宕口、茗岭镇龙池村泥矿、鲸塘烟山矿区宕口废弃地、丁蜀镇黄龙山陶土矿、湖㳇镇张公矿区石马桥宕口、芳桥驾弓山宕口等七个区块作为首批的区域整治。今年先选择其中两个区块作为整治试点;二是每年的矿山整治工作市长办公会议年初要研究一次,确定整治计划和方案,年终汇报一次,听取考核验收情况;三是环境整治项目完工经验收后,对重点整治项目将返还60%的矿山环境整治保证金;对一般废弃宕口的复绿将返还3000元/亩的环境整治保证金。会议原则同意《意见》中提出的将官林三木、屺亭、鲸塘、杨巷等4个镇的部分矿山纳入修复性开采范围。鉴于三木、屺亭自采自用的实际,各项税费减半收取,但应实行限量开采;鲸塘、杨巷采矿点要列入正常矿山开采范围。会议明确,这4个镇开采时间定为一年,核发今年采矿许可证。如确需继续开采的,今年年底、明年年初申报后再核发采矿许可证。同时4个镇的矿区都要明确开采范围,核定开采量,鲸塘、杨巷开采量不得超过历史上最高开采量的80%。